臺北醫學大學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學系 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規定
- 凡本校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五學期,符合本規定甄選資格者,得於 第六學期備妥相關資料,向本系碩士班提出預備研究生(預研生/學碩一貫/4+1學程)甄選申請。
- 甄選相關規定:
一、甄選資格:已修滿現就讀學系應修畢業學分數八十學分(含)以上,且修業滿五學期之成績達該班百分之五十以內。
二、申請時間:依本系碩士班公告時程辦理。
三、應備文件: 1. 本系碩士班預備研究生甄選申請表(含現就讀學系主任同意)。 2. 歷年成績表。 3. 實驗室成果報告書或研究計畫。 4. 本校助理教授(含)以上推薦函2 封。
四、甄選方式: 1. 書面審查,佔總成績50%。 2. 面試,佔總成績50%。
五、招收名額:以預研生取得研究生資格當年度,本系碩士班招 生名額百分之二十為原則,名額不足一名者,以一名計。
- 本系預研生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修業期限屆滿前(不含延長修業年 限)取得學士學位,並於畢業學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入學考試, 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本校碩士班研究生資格;若未於規定時程內 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,即喪失預研生資格。
- 預研生取得本系碩士班研究生資格者,其所修習之碩士班必選修 課程可依本校「學生抵免學分要點」辦理抵免,並納入學士班成績計算,惟碩士班課程已列入學士班畢業選修學分者,不得再申請抵免,僅得申請免修。